学生 教师 校友 访客

邮件系统 信息公开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职员职级竞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1-12-03 17:45:40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5163银河手机版职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西石大人〔201845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5163银河手机版2021年职员职级竞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1.5163银河手机版聘任在管理岗位的事业编制及人事代理在岗人员。

2.在教师、医疗卫生、图书情报、出版编辑、会经统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等专业技术系列的管理人员,须申请将本人现有职称按照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对待,方可申报竞聘。(申报表见附件五)

二、竞聘条件

满足《关于修订印发<5163银河手机版职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西石大人〔201845号)中规定的职员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和晋升条件。(附件一)

三、评审组织与职责

1.学校成立职员职级聘用委员会,全面负责各级职员岗位聘用工作及高级职员的评审工作。

2.职员职级聘用委员会下设职员职级聘用工作组,负责各级职员岗位聘用的日常工作以及初级、中级职员的评审工作。

3.各单位成立职员职级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各级职员资格初审和推荐工作。

4.学校成立职员职级聘用资格审查小组,由人事处牵头,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组织部、科技处等相关部门参加,负责对照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业绩成果、管理工作立项、考核结果等晋升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5.各评审组织所议事项,凡涉及到参会本人、亲属以及涉及其他应回避的情况时,当事者应当回避。

四、聘用程序与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及填报材料要求

(1) 126日—1210日,个人根据职员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和晋升条件填报《2021年职员职级竞聘申请表》(附件二)(一式一份)及《2021年职员职级竞聘业绩认定简表》(附件三)(一式一份)。

(2)申报四级、五级、六级职员,填写《2021年职员职级竞聘业绩认定简表》时,提供具有代表性的支撑材料一份;获奖情况仅填报校级以上成果或个人奖励。

2.二级单位资格初审及推荐

1213日—1214日,各单位职员职级聘用工作小组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并排序,填报《2021年职员职级竞聘人员汇总表》(附件四),并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

符合条件且申报同一级职员岗位人数在5人及以内的可择优推荐1名,610人的可推荐2名并排序,11人及以上的可推荐3名并排序。

3.资格复审

1215日—1217日,学校职员职级聘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复审。

4.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网上公示

1220日—1222日,各二级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由学校统一网上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资格审查小组进一步调查复核确定。

5.组织评审

初级、中级职员由职员职级聘用工作组组织评审,高级职员由学校职员职级聘用委员会评审。五级、六级职员晋升还需参加现场答辩,并提交支撑材料原件。

6.公示。

7.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其它事项

1.晋升条件中工作任职年限是从任现职级以来至申报当年截止日期(截止日期为20211231日),在实职管理岗位工作的连续时间,以实足年月计算。

2. 所有申报人员应保证所填报的表格内容、提供的资质类证明、论文论著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竞聘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人事处

2021123